ICS67.060
B22
T/SJZX003—2023
地理标志产品松江大米
2023–10–10发布 2023–11–10实施
上海市松江区质量协会发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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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JZX003—2023
1前言
本文件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松江区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质量协会、上海市松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海市松江区农民专
业合作联社、中企智赢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勇、贾晴晴、王叶静、李莹、李雪波、袁昊、李汉超、常耀文。
本文件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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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理标志产品松江大米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松江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产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检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实施保护的松江大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54大米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490粮油检测一般规则
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5502粮油检验大米加工精度检验
GB/T5503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5683大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
GB/T22294粮油检验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2156水稻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
T/SJZX001松江大米产地环境条件
T/SJZX002松江大米加工技术规程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令)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第354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GB/T1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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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松江大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
围,分布区域为东经121°02′~121°36′、北纬30°40′~30°89′,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泖港
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小昆山镇、佘山镇6个镇的现辖行政区域,共334.09km2
5生产技术要求
5.1立地条件
符合T/SJZX001的规定。
5.2栽培管理
5.2.1品种
应选择在当地适应性强的优质粳稻品种,主要为“松早香1号”、“松香粳1018”、“秀水114”、
“秀水134”等。
5.2.2播种
5.2.2.1播种时间
5月上旬~6月上旬。
5.2.2.2播种方式
水直播。
5.2.2.3播种量
按照45kg/ha~75kg/ha的播种量进行。
5.2.2.3肥水管理
5.2.2.3.1通过秸秆还田及种植绿肥培肥土壤。
5.2.2.3.2三叶一心期开始保持2cm~3cm浅水层,勤灌促进分蘖。
5.2.2.3.3扬花期及灌浆前期,保持5cm~6cm浅水层。
5.2.2.3.4进入乳熟期后,采取间隙灌水。
5.2.6病虫害防治
按照NY/T2156的规定进行,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污染环境。
5.2.3采收
9月上旬~11月下旬分品种适时收割。
5.3加工
按照T/SJZX002的规定进行。
6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6.1产品分级
松江大米按容重精米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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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各等级松江大米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松江大米质量指标
项目指标
检测方法
一级 二级 三级
总体要求松江大米米粒饱满,晶莹半透明,米饭柔软有弹性,
食味清香略甜,表面油光GB/T5492
碎米总量,% ≤ 10.0 12.5 15.0
GB/T5503
其中:小碎米含量,%≤ 0.2 0.5 1.0
加工精度 精碾 精碾 适碾 GB/T5502
垩白度,% ≤ 2.0 4.0 6.0 GB/T1354
水分,% ≤ 15.5 GB5009.3
不完善粒总量,% ≤ 3.0
GB/T5494
其中:霉变粒,%≤ 1.0
杂质限量总量,% ≤ 0.25
GB/T5494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黄粒米,% ≤ 1.0 GB/T5496
互混率,% ≤ 5.0 GB/T5493
胶稠度,mm ≥ 70.0 GB/T22294
直链锭粉含量,% 9.0~19.0 GB/T15683
蛋白质,% 5.0~10.0 GB5009.5
6.2卫生指标及检测方法
松江大米的卫生指标及检测方法应符合GB2715的规定。
6.3净含量
6.3.1定量包装的松江大米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3.2净含量的检测按照JJF1070的规定进行。
1检验规则
7.1扦样、分样
按GB/T5491规定的方法执行。
7.2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5490规定的方法执行。
7.3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4检验分类
7.4.1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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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表1中特征性指标以外的所有项目。
7.4.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需要进行型式
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料、设备、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国家主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5判定规则
7.5.1凡不符合GB2715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等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7.5.2产品的质量指标有一项达不到本标准规定的,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测,以复检结果
为准,复检后仍有指标达不到规定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2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250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8.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2包装
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
8.3储存和运输
8.3.1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暑、无异味的合格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
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8.3.2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应不低于3个月。
8.3.3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防雨、防晒,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其他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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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录A
(规范性)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保护区域
注: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泖港镇、石湖荡镇、新浜镇、小昆
山镇、佘山镇6个镇的现辖行政区域,共334.09km2。
图A.1松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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