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20.20
X18
团体标准
T/SNPC001—2018
沈阳品牌农产品鲜、冻鸡肉
Shenyangbrandagriculturalproducts-freshandfrozen
chicken
2019-01-01发布 2019-03-01实施
沈阳市农业品牌发展促进会发布T/SNPC001—2018
I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沈阳市农业品牌发展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沈阳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伟、王丽华、王嵩、李亚涣、孟慧、李杨、郑金勇、邱丰然、潘莉丽、王良
泉、刘建勋、李丹莉、张涛、邢超、阎雪姣、佟宜沅、李多娇、田维、刘新伟、徐欢、韩韬、熊晓宇、
刘杨、陈英亮。T/SNPC001—2018
1沈阳品牌农产品鲜、冻鸡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冻鸡肉的要求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品牌农产品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8394畜禽肉水分限量
GB16869鲜、冻禽产品
GB/T20366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20756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
谱-串联质谱法
GB/T20759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20797肉与肉制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GB/T21311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21317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
谱法
3要求和检验方法
3.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T/SNPC001—2018
2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类产品应有的光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
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
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气味 具有鸡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2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 ≤ 77 GB18394
解冻失水率,% ≤ 5 GB16869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13 GB/T5009.228
3.3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07、GB2762、GB2763以及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兽药残留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Pb),mg/kg ≤ 0.05 GB/T5009.12
砷(As),mg/kg ≤ 0.01 GB/T5009.11
镉(Cd),mg/kg ≤ 0.003 GB/T5009.15
总汞(Hg),mg/kg ≤ 0.01 GB/T5009.17
六六六,mg/kg ≤ 0.001 GB/T5009.19
滴滴涕,mg/kg ≤ 0.001 GB/T5009.19
敌敌畏,mg/kg ≤ 0.01 GB/T5009.20
强力霉素,mg/kg ≤ 0.1 GB/T21317
氟苯尼考,mg/kg ≤ 0.1 GB/T20756
甲砜霉素,mg/kg ≤ 0.05 GB/T20756
四环素,mg/kg ≤ 0.1 GB/T21317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计),mg/kg 不得检出 GB/T20366
磺胺类药物(以总量计),mg/kg 不得检出 GB/T20759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mg/kg 不得检出 GB/T21311
喹乙醇代谢物,mg/kg 不得检出 GB/T20797
4检验规则
4.1检验分类
4.1.1出厂检验T/SNPC001—2018
34.1.1.1所有产品出厂时应进行检验。
4.1.1.2出厂检验项目为表1中规定的项目:色泽、气味、状态、水分、解冻失水率、挥发性盐基氮。
4.1.2型式检验
4.1.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一次提交检验的孤立批产品;
——活鸡产地变动;
——新建厂首次加工;
——连续加工6个月,或停产后恢复加工;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
4.1.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三章全部项目指标。
4.2组批
4.2.1连续批
同加工条件、同部位、同包装、一次交货的产品为一批。批量以基本包装箱计。
4.2.2孤立批
同部位、同包装、一次性提交检验的产品为一批。批量以基本包装箱计。
4.3抽样及判定规则
按GB16869中6.3、6.4、6.5、6.6规定内容进行。
5标签、标志、包装和贮存
5.1标签、标志
5.1.1标签
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标签符合GB7718的规定。
5.1.2运输及包装标志
运输应使用卫生并具有防雨、防晒、防尘设施的专用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鲜肉和冷却肉温度控制
在0℃~4℃,冷冻肉温度在-18℃±1℃。运输包装的图示和收发货标志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
定。
5.2包装
鲜鸡肉产品或冻鸡肉产品应有包装。包装材料符合相应卫生标准。
5.3贮存
鲜鸡肉和冷却肉应贮存在-2℃~4℃、相对湿度为85%~90%的冷却间。冻鸡肉产品应贮存在-18℃
以下的冷冻库,库温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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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NPC 001—2018 沈阳品牌农产品 鲜、冻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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