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FPA 浙江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团体标准 T/ZFPA001-2023 浙江山茶油 (Zhejiangcamelliaseedoil) 2023-10-30发布 2023-11-01实施 浙江省林业产业联合会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I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产业联合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油茶产业协会、浙江省山茶油及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中心、浙江常发粮油 食品有限公司、常山富而康山茶油有限公司、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圆、陈建红、马英刚、施堂红、范忆、陈思思、祝洪刚、蒋志林、徐青华、 黄广远、何浙华。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1浙江山茶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山茶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 贮存、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区域内生产的食用山茶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 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5009.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5009.257食品安全中家标准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89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11765油茶籽油 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88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37917油茶籽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2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浙江山茶油 浙江省区域内以普通油茶(Camelliaoleifera)或浙江红花油茶(Camelliachekiangoleosa)等山茶 属油用物种生产且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食用山茶油。 3.2 冷榨山茶油 油茶籽不经过蒸或炒制等高温预处理,整个加工过程不超过80℃,采用机械压力挤压油茶籽制得 的油品。 3.3 热榨山茶油 油茶籽需经过蒸或炒制等预处理工序,原料温度达100℃以上,采用机械压力挤压油茶籽制得的 油品。 4浙江山茶油分类 根据加工工艺分为冷榨山茶油、热榨山茶油。 5要求 5.1原辅料要求 5.1.1油茶籽质量应符合GB/T37917的要求。采收和运输应降低物理损伤,以自然晒干或者低温烘干 的方式进行干燥处理,应贮藏于温、湿度可调控的设施中。 5.1.2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1.3其他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2质量要求 5.2.1主要脂肪酸指标 浙江山茶油主要脂肪酸指标见表1。 表1主要脂肪酸指标 项目 指标 脂肪酸组成/%棕榈酸(C16:0) 7.0~11.0 硬脂酸(C18:0) 0.5~2.5 油酸(C18:1) 74.0~87.0 亚油酸(C18:2) 7.0~14.0 5.2.2营养声称指标 浙江山茶油营养声称指标见表2。 表2营养声称指标 项目 数值 维生素E(以α-生育酚计)/(mg/kg)≥ 100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35.2.3感官要求 浙江山茶油感官要求见表3。 表3感官要求 项目 冷榨山茶油 热榨山茶油 色泽 黄绿色至淡黄色 淡黄色至棕黄色 气味、滋味 具有山茶油固有的滋味,香味浓郁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清亮透明,允许瓶底有微量聚集物 5.2.4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按GB/T11765执行。 5.2.5食品安全要求 浙江山茶油中反式脂肪酸含量应≤0.30%,除上述标示指标外,其他食品安全指标应按食品安全 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 5.2.6其它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但不得添加维生素E,不得添加抗氧化剂,不得添加任 何香精香料,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非食用油和浸出茶油。 5.2.7净含量 按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法律法规要求规定执行。 5.3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5.3.1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3.2过程关键控制点要求 5.3.2.1冷榨山茶油 压榨温度应控制在60℃~80℃;脱胶脱酸温度应控制在60℃~70℃;脱色过程采用活性炭真 空脱色工艺,温度应控制在70℃~80℃;脱水过程采用真空脱水,温度应控制在70℃~80℃;冬化 过程采用电脑温控式的梯次降温工艺,油温冷却至0℃~5℃,结晶48h。 5.3.2.2热榨山茶油 入榨水分控制在6%~8%,压榨温度应控制在100℃~120℃。 5.3.3追溯体系 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准确记录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 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 6检验方法 6.1脂肪酸 按GB5009.168执行。 6.2维生素E 按GB/T26635执行。 6.3感官要求 按附录A。 6.4质量指标 按GB/T11765规定的方法测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46.5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6.6反式脂肪酸 按GB5009.257的规定测定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1.2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文件5.2.3、5.2.4的全部项目。 7.2型式检验 7.2.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e)当用户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异议时。 7.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5.2的全部项目。 7.3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上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批。 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在成品库内以最小包装为单位随机抽样,抽样数量2个包装,总量不少于3L。样品分为两份,一 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备查。 7.5判定规则 7.5.1若受检样品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判整批产品为合格。 7.5.2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可以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 果为准;若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8.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包装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上应明确标示产品浙食链二 维码,并在包装显著位置和随行文件上标识产品类型:冷榨山茶油、热榨山茶油。 8.2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17374的规定。 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存。 8.4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轻装、轻卸,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 混装运输。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ZFPA001-2023 5附录A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将试样倒入150mL烧杯中,水浴加热至50℃, 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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