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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DB3704 CCS A00 枣 庄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04/T 011—2021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 2021 - 09 - 24 发布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10 - 28 实施 发 布 1 DB3704/T 01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枣庄市司法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司法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晓琳、穆丹丹。 1 DB3704/T 011—2021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定义、机构和人员,法制审核范围、内容、程序以及责任等。 本文件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 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2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 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 审核机构 3.1 行政执法机关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应当明确其法制机构或者除行政执法承办 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为法制审核机构。 4 审核人员 4.1 法制审核岗位应当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法律专业的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低于 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不少于 2 人。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登记表详见附录 A) 5 审核范围 5.1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进行法制审核: a)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b)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c)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d)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e)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1 DB3704/T 011—2021 f)其他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5.2 鼓励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进行法制审核。 5.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明确重 大执法决定的范围、 法制审核的具体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内容。 6 审核清单 6.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 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具体格式见附录 A),向社会公布。 7 审核内容 7.1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7.2 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7.3 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4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7.5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7.6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7.7 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7.8 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7.9 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8 8.1 9 审核方式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 审核程序(流程图见附录 C) 9.1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相关证据、 依据等材料提交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审核。 9.2 法制审核机构应当及时对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审核内容要求的,作出同意的书面审核 意见,存入行政执法案卷。 9.3 案件材料提交不完整的,法制审核机构可以要求行政执法承办机构作出说明或者补充材料。 9.4 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法制审核机构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进行研究论证。 9.5 法制审核机构认为案件材料不符合审核内容要求的,应当提出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 2 DB3704/T 011—2021 9.6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当对有关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 9.7 法制审核机构和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制审核机构报行政执法机关 负责人决定。 10 审核责任 10.1 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 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10.2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 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10.3 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3 DB3704/T 011—202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登记表 法制审核机构 法制审核 人员姓名 主要职责 性别 出生年 月 人员编制数 学历 实有人数 是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 占单位执法人数 的比例 职务 负责人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4 DB3704/T 011—202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1 2 重大 3 行政许可 审核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实施依据 (需列明具体执法 (何种执法决定 (具体到《xx 法》第 x 条, 事项) 需要审核) 不需列具体内容) 4 5 6 重大 7 行政处罚 8 9 10 重大 11 行政强制 12 13 14 重大 行政征收 15 征用 16 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 范围,列明具体执法事项和依据的条款。 5 DB3704/T 011—202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提请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材料 接收材料 法制机构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 退回执法承办 机构,作出相应 处理 出具书面 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的按程序提交集体讨论或径 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 分; 5.使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 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是否超越行政执法机关法定 权限;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 机关; 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报行政执法机 关负责人决定 立卷归档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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