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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 65.040.99 CCS B 04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4078—2021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 Technicalregulationsforconstructionofstandardizedstrawstoragesite 2021-12-28 发布 2022-01-28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07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金秸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金秸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合肥工业大学、灵璧县农 业农村局、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长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璧县秸秆产业协会、安徽鑫迪现代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应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引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研究院、安徽省昊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殿名、陈聪灵、马培勇、彭步旭、毕金焱、张瑞、葛羚、汪美芳、尚峰、丁 振华、陆万山、周超、张昕、陆永、田磊、潘常凯、陈秀东、唐雪芳、张沪宁、吕维平、李彬、王威、 万馨、吴金。 I DB34/T 4078—2021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以下简称收储点)的要求、选址、布局、设备、安全防控。 本文件适用于小麦、水稻、玉米和油菜等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1249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4.1 4.2 5 5.1 5.2 5.3 5.4 5.5 6 要求 收储点根据收储量、占地面积、消防设备要求、人员要求等分为 4 级,见附录 A。 收储点建设应获得当地政府规划许可,并取得营业执照。 选址 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宜选择在地势较高、交通便利、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比较齐全的区域。 应远离居民区,距离>100 m,并应处于居民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与铁路、公路等公共交通要道的距离宜≥50 m。 与架空电力线及装置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低于电杆(塔)高度的 1.5 倍。 布局 1 DB34/T 4078—2021 6.1 设计要求 6.1.1 6.1.2 6.1.3 6.1.4 6.2 宜南北设计,平面布置流程合理、布置紧凑,便于作业,利于消防。 按照功能一般分为隔离带、检测区域、运输区域、临时堆场和存储区域。 不同种类秸秆宜分类分区储存,并标明秸秆种类。 对于分期建设的收储点,宜总体一次设计、分步实施。 存储区域建(构)筑物 6.2.1 宜采用轻钢结构,建设标准应符合 GB 51249 的要求。 6.2.2 宜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拱形或双坡屋顶。多风地区宜采用前敞式或半密闭式设施形式。 6.2.3 地面宜硬化,且高于室外自然地坪 30 cm,具备防潮性能。 6.2.4 周围应设有排水沟,沟宽宜为 30~40 cm,深宜为 40~60 cm,纵向坡度≥1.5%,排水沟表面 宜铺设沟盖板,与收储点外的排水系统贯通。 6.3 临时堆场 6.3.1 t。 6.3.2 6.3.3 6.4 条垛长度宜<100 m,高度宜<10 m,宽度宜<15 m;两跺间距宜≥25 m。单个堆垛储量宜<1000 地面宜有防潮性能,应设置排水设施和运输通道(便道)。 临时堆场顶部宜采用防水阻燃材料遮盖并固定。 运输区域 6.4.1 道路布局应满足各功能区最大规格秸秆运输车辆荷载和通行要求,出、入口均≥1 个。 6.4.2 设置车辆环形通道,避免会车、交叉。因条件限制必须交叉时,应采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道 路荷载、最小转弯半径等级应符合 GBJ 22 的规定。 6.4.3 尽端式道路长度>120 m 时,应在尽端设置≥12 m×12 m 的消防回车场地。 6.4.4 当道路用作消防车道时,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 m。 6.5 检测区域 宜配置计量、质检等设备,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 6.6 隔离带 宜建设围墙、围栏等隔离设施,隔离带宽度应≥15 m,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6.7 其他 宜配套设置独立的值班室(监控室)和应急物资储备区。 7 设备 7.1 7.2 7.3 2 宜配置收储、二次加压、转运所需设备。 供电负荷分级应符合 GB 50052 的规定。 收储点内照明应选用防尘防爆防水灯具。 DB34/T 4078—2021 8 安全防控 8.1 消防系统配置 8.1.1 收储点应设置消防安全系统。消防安全总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 区、防火间距、消防通道设计等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8.1.2 收储点应配置独立的消防蓄水池、不间断水源,并配备室外消火栓、加压泵、备用泵等设施。 消防蓄水池容量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室外消防用水量总和。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超过 120 m。 每个着火点同时到达的水枪水柱不应少于 3 支。火灾延续时间应按 3 h 计算。消防车到达收储点的时间 超过 10 min 时,应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自备消防车。 8.1.3 应设置避雷接地设施。避雷接地设施应符合 GB 50057 相关规定,且应保证性能良好,定期检 测。 8.1.4 收储点周围 50 m 内严禁烟火,且不宜存放任何易燃物,并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收储点内应设 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配置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 8.2 堆放安全监控 应配备测试垛体倾斜度、内部温度与湿度的仪器设备。 8.3 8.3.1 8.3.2 8.3.3 8.4 8.4.1 8.4.2 8.4.3 安全制度 应建立收储点安全管理及巡查制度。 应制定消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所有制度及预案应在场区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收集、装卸等作业地点应设置安全作业警示标志。 劳动安全 收储点内劳动安全应符合 GB/T 12801 的有关规定。 劳动卫生应符合 GBZ 1 的有关规定。 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有需要的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 DB34/T 4078—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规模分级 表A.1 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规模分级 类型 设计存储量 收储点占地面积 存储区域面积 (t) (m ) (m2) I 5001-10000 33301-53000 10001-20000 II 2001-5000 13321-33300 4001-10000 III 1001-2000 6661-13320 2001-4000 IV 500-1000 3330-6660 1000-2000 4 2 消防设备要求 人员要求 应配置相应固定式和 应配备相应 移动式消防设施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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