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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 2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T 1078—2021 农村警务工作规范 2021-10-29 发布 2021-10-29 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12/T 1078—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公安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荣美、唐吉武、陈海龙、陈庚、陈娟、王大伟。 I DB3212/T 1078—2021 农村警务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警务工作的职责划分、工作方式、农村警务力量配置、农村警务室建设和运行机 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农村警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村警务 police service in rural community 工作立足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农村治安资源,通过警民、警网格有机结合,维护农村治安秩序稳定、 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更好地服务农村建设,服务农村群众,为适应新时期农村地区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战略提出的一种警务理论。 3.2 驻村民警 policemen stationed in rural community 在农村警务战略工作中,具体承担农村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以及服务群众等职责的民警。 4 农村警力配置 4.1 基本要求 市、县公安机关应综合考虑农村人口分布、治安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农村警务责任区,可一个或 多个行政村划分一个警务责任区。 4.2 警务区力量要求 每个警务责任区应按照“驻村民警+网格员+辅警”的要求配备力量,明确 1 名驻村民警,并担任网 格指导员,配备 1 名以上辅警(可任兼职网格员)。 每个网格应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网格员。 4.3 单警装备要求 应根据日常勤务和工作任务等实际需求,为驻村民警配备必要单警装备,包括通信设备、防护装备、 执法记录仪、智能移动警务采集终端、警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等。 5 农村警务室建设 5.1 5.1.1 农村警务室设置 每个警务区应设立一个警务室。 1 DB3212/T 1078—2021 5.1.2 5.1.3 5.2 以多个行政村为单位划分警务区的,每个警务区应确定一个重点村设立中心警务室。 农村警务室(以下简称警务室)宜主要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 外观标识 5.2.1 独立楼幢警务室大门一侧应悬挂“XX 派出所 XX(建制村名称)警务室”,应为蓝底白字。 5.2.2 应在警务室大门上方设置门楣,门楣左侧悬挂警徽,中间刻印“XX(建制村)警务室”,在外 墙设立灯箱,具体参照公安部印发《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执行。 5.2.3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的警务室,应按照各地实际情况执行。 5.2.4 在警务室外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宣传栏。公示牌应公布驻村民警、辅警及网格员姓名、照片、 联系方式以及接待群众时间。宣传栏应及时发布治安动态和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重要警务工作成 果以及群众参与安全防范的事迹等。 5.2.5 5.3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的警务室,公示牌、宣传栏应与村公示牌、宣传栏进行整合。 办公用房 5.3.1 警务室办公室用房,应当综合考虑农村治安和治理状况、网格力量配置等因素,满足以下要求: a) b) c) 5.3.2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满足工作开展需要; 应制作、安装、设置由各市公安局、各分局统一式样的外部标志、内部标识、警务室标牌和指 路牌; 警务室可进行适当的装饰,体现警务室文化底蕴和警务工作特色。 警卫室设施功能分区满足以下要求: a) b) c) d) 接待区域,设置一站式服务接待窗口,供民警、辅警、网格员接待群众,在适当区域墙面上展 示警务室架构,设立桌牌、提供警民联系卡、办事须知、安全防范宣传知识等资料。设置便民 服务柜、桌椅、饮用水等服务设施;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的警务室,接待区域可共享整合 使用; 办公区域,应当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必要的办公用品,有条件的警务室可以配备电脑、打 印机等设备,视情可接入公安内网,可安装视频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并与派出所综合指挥室 实现互联互通; 矛盾调处区域,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及时调解化解辖区矛盾纠纷; 联宣体验区域,传播安防知识、传授防范技能、增强防控意识,提高辖区群众法制意识和防范 能力。 5.3.3 警务室应当设置警务公示宣传栏、警民联系箱或留言板(本),公布“驻村民警+辅警+网格员” 的照片(着制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 6 职责要求 6.1 农村警务室社会治理职能 农村警务室的社会治理职能包括: a) 驻村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按职责分工,围绕平安稳定,全面收集掌握本辖区基本治安要素、各 类风险苗头,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b)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驻村民警、辅警和网格员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当前辖区治安 状况,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事项; c) 接收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接待群众,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 d) 接收上级派发的工作指令,开展指令核查、处置、反馈;及时分流上报、联动处置各类矛盾纠 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风险隐患等; e) 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2 6.2.1 2 驻村民警 信息采集 DB3212/T 1078—2021 驻村民警的信息采集职责包括: a) 采集登记“一标多实”等基础信息,确保数据准确鲜活; b) 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各类 信息,最大限度预防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c) 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d) 加强治安信息员建设,在重点领域、关注群体物建治安信息员。 6.2.2 人口管理 驻村民警的人口管理职责包括: a) 了解辖区户籍人口基本情况,加强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服务管理; b) 加强出租房屋(包括群租房)和租住人员治安管理,掌握动态情况; c) 开展管控工作; d) 加强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监督管理,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e) 参与特殊人群帮扶帮教,掌握农村矫正对象情况,积极参与农村矫正有关工作。 6.2.3 治安防范 驻村民警的治安防范职责包括: a) 结合日常巡查走访,就地着装开展治安巡逻防范; b) 指导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 c) 加强安防宣传,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d) 加强辖区场所行业、重点单位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 e) 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先期处置。 6.2.4 矛盾纠纷调处 根据日常警务工作,驻村民警及时排查发现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处置涉及治安类的矛盾纠 纷,参与其他矛盾纠纷调处。 6.2.5 风险防控 驻村民警的风险防控职责包括: a) 严密防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农村稳定的各类风险,及时报告不稳定风险苗头,协助稳控相关 关注人员; b) 开展对辖区重点场所、行业、单位等走访检查和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剧毒和易制 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发现涉及治安、公共安全、消防 安全等风险隐患,依法履职、妥善处置; c) 对收集掌握的非法宗教、邪教活动、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社保、邻里纠纷、 家庭矛盾、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情报信息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及时报告不稳定风险苗头。 6.2.6 服务群众 驻村民警的服务群众职责包括: a) 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定期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b)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为辖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行动不便且有实际需求的人员提供代办 服务。 6.3 辅警 6.3.1 a) b) c) d) e) 辅警主要承担职责包括: 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和社情民意; 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巡逻守望和义务消防活动; 登记管理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 保护案件、事故现场; 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3 DB3212/T 1078—2021 f) 受理群众申办和求助事项; g) 调解民间纠纷; h) 其他非执法性工作。 6.3.2 辅警应协助驻村民警受理和先期处置各类警情,实施治安检查,维护现场秩序,盘查、堵控有 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6.3.3 辅警不应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财物,不得有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6.4 网格员 网格员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a) 登记、更新网格内基础信息,协助驻村民警采集维护“一标多实”基础数据,确保准确鲜活; b) 落实网格巡查制度,收集回应网格内社情民意,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治安、消防、环保、食品药 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在驻村民警指导下,对涉及平 安稳定的情况线索进行先期核查,及时反馈报告驻村民警; c) 协助驻村民警处置有关警务类事件;协助驻村民警或独立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参加网 格治安巡逻; d) 协助驻村民警对网格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重点场所等开展核查走访,登记相关信息,落 实服务措施;关注掌握关注人员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e) 协助驻村民警开展法规政策和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治安防范宣传,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帮助 和服务。 7 运行工作要求 7.1 驻村民警工作要求 7.1.1 概况 驻村民警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 7.1.2 走访调查 驻村民警走访调查工作包括: a) b) c) d) 7.1.3 深入单位和居民家中,详细登记、了解实有人口、行业场所、出租房屋等情况; 物建信息员,建立群众性情报信息网络; 掌握公安机关管辖的关注人员的现实表现与动态; 对发案的单位、居民进行回访,了解最新线索,征求意见和建议。 宣传发动 驻村民警应组织、发动群众共同维护辖区治安,依靠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并通过警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 7.1.4 巡逻守护 驻村民警应依靠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指导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护村、护院等治安巡逻守护活动,预 防和减少发案。 7.1.5 实地检查 驻村民警应对辖区内的行业、场所、单位等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防止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7.1.6 警情通报 驻村民警每月应公开通报辖区发案情况及可能危及辖区安全的周边警情动态,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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