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SC
团体标准
T/TEASC-210201-2021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技术要求
2021-8-1 发布 2021-9-1 实施
天津市快递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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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
任。
本文件由天津市快递协会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快递协会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业商(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
中通(天津)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
宝岛车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踏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牛(天津)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昊军、李 辉、王月超、 樊茜茜、 袁克忠、 曹 阳、郑培东、
张立鹏、 何冠华、 蔡霖峰、 李慧良、邢燕兵、 冯利伟、 张 秦、
冯子娟、 刘淑云、石 鑫、胡小刚、 王万方、 张 杰、孙亚杰、
孙 亮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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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以下简称 :电动三轮车 )的产品基本要求 、外观要求、 机械要
求、电器要求、其他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专门从事快件收寄和投递服务的 车辆的生产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24155 —2020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安全要求
GB 17761 —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T 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 1部分:车辆类型
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 2部分:车辆性能
GB/T 535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 3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尺寸
GB/T 535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 4部分:两轮车和三轮车质量
GB/T 4208 —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T 5169.11 —201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 (GWEPT)
GB 31887.1—2019 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GB 31887.2 —2019 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2部分:回复反射装置
GB/T 27917.1 快递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 3565、GB/T 5359.1~4、GB 7258、GB 17761和 GB/T 27917.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文件 。
3.1
正三轮电动车 electric positive tricy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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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有三个轮子 ,其中一个轮子在纵向中心平面上 ,另外两个轮子对称于纵向中心平面布置的电 动
车。
3.2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 electro-tricycIe for express spec ial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 ,由电动机驱动 ,装备封闭式厢体 ,并具有统一标识 ,专门用于 快件收寄和投
递服务的电动车 辆。
3.3
最大装载质量 maximum laden mass
电动三轮车 厢体内所满载快件的总质量。
3.4
厢体质量 box quality
电动三轮车 上装载快件的厢体的质量。
3.5
整车质量 complete vehicle mass
电动三轮车 本身并包括蓄电池 、厢体及附属部件 (不包括防雨篷 )的总质量。
3.6
轴距 wheel base
电动三轮车 前轴中心到后轴中心之间的距离。
3.7
轮距 track
电动三轮车 两个后轮之间的距离。
3.8
续驶里程 range
电动三轮车 从蓄电池完全充电及满载的状态开始 ,按工况法 、等速法行驶 ,直到设定的试验终止
条件,能连续行驶的最大距离 ,单位为千米 (km)。
4 基本要求
4.1 总则
电动三轮车 应满足GB 7258的相关要求。所使用的零部件 (包括充电器 )应执行相 关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
4.2 使用环境
电动三轮车 应在环境温度 -20℃~45℃ 、相对湿度 10%~85%z的环境中正常使用。
4.3 基本参数
电动三轮车 主要技术参数 限值应满足表 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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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参数限值
项目 参数值
整车长度 ≤3000(mm)
整车宽度 ≤1000(mm)
整车高度 ≤1400(mm)
轴距 ≥1800(mm)
轮距 ≥800(mm)
驾驶人员核定 1(人)
最高车速 ≤15(km/h)
最大转向角度 ≤45°
整车质量 ≤300(kg)
最大载质量 ≤180(kg)
电机额定输出功率 ≤500(W)
蓄电池额定电压 ≤60(V)
续行里程 ≥50(km)
4.4 智能控制功能
电动三轮车 所用的电器控制系统 ,硬件上 应留有可供后续添加远程管理平台、软件进行控制的通
道接口。在不破坏原有线路的基础上 增加外接式的硬件设备。
4.5电源接通程序
至少经过两次有意识的不同的顺序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状态到可行驶状态,在电源切断状
态车辆不可有主动的行驶。只有在可行驶状态使用加速装置时,车辆才能行驶。应使用一个明显的信
号装置持久或间歇的显示驱动系统已处于准备工作状态。
4.6 厢体要求
4.6.1 一般要求
4.6.1.1 厢体与车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厢体周边与厢体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4.6.1.2 厢体各部位锐边和突出物应符合 6.1和6.2的规定。
4.6.1.3 厢体顶部 、左右侧面不应有外凸物。
4.6.2 尺寸
4.6.2.1 厢体内部尺寸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2 厢体内部尺寸 (mm)
长 宽 高
尺寸限值 1400±10 900±10 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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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 特殊用途的厢体 ,如冷冻、保鲜、保温等特殊要求 ,在满足整车尺寸要求基础上 由供需双
方协商,并提供布局图纸 。
5 外观要求
5.1 整体要求
电动三轮车 应外观整洁 ,各零部件完好无缺损 ,连接件连接牢固。
5.2 整车标志
5.2.1 铭牌
铭牌上标明的内容应当规范、清晰耐久且易于识别。 应使用宋体字,高度不小于 4mm。
铭牌应当用中文标明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电机额定功率、 最大装载质量、 蓄
电池标称电压 等信息,面积不得超 250mm2。
铭牌应分别固定 在座椅侧面 或货厢内部 等明显位置。
5.2.2 整车编码
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的醒目部位表面,应当永久性地标上唯一的整车编码。
整车编码刻制不得影响 电动三轮车 强度且易于观察和读取,不易磨损和腐蚀损坏,永久保持。
整车编码刻制的字体高度应当大于 或等于4mm,深度应当不小于 0.2mm,清晰可见。
刻制整车编码的部件不得采用打磨、挖补、垫片等方式处理,从上方或前方观察时打刻区域周边
足够大面积的表面不应当有任何覆盖物;如有覆盖物,该覆盖物的表面应当明确标示 “整车编码 ”字
样,且覆盖物在不使用任何专用工具的情况下能直接取下 、揭开及复原,以方便观察到足够大的包括
打刻区域的表面。
5.2.3 电动机编码
电动机编码至少应当包括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的信息,并应当永久性地刻制在电动机外壳上。
5.2.4 标识
电动三轮车 在厢体两侧面,画面右上角距边缘 50mm处印有“天津快递”统一标识 ,标识的组成 、
尺寸颜色、字体和位置见 附录B。
电动三轮车 厢体上应有 快递企业的企业标识 、服务及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
电动三轮车 厢体上可采用当地管理部门 指定的编码、图标、文字等 标识。
5.3 外露件表面
各外露部件的表面应清洁 ,无污迹、锈蚀,不应有明显的划痕 、气泡、龟裂、脱落、磨损及其他
机械损伤。
5.4 涂层表面
各涂层表面光滑 、平整、色泽均匀 ,不应有明显的斑点 、杂色、裂痕、气泡、划伤和流痕。
5.5 镀铬件表面
镀铬件表面色泽均匀 ,不得有烧黑 、鼓泡、剥落、锈蚀、露底、毛刺和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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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塑料件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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