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ICS 11.220
B 41
T/CVMA 52-2020
种公猪站 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
综合征净化要求
Requirement on pseudorabies, classical swine fever, 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 eradication of breeding boar stud
2020-12-22发布 2020-12-22实施
中 国 兽 医 协 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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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VMA 52 -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兽医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河
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华南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雯、翟新验、张淼洁、杨汉春、吴斌、何启盖、闫若潜、张桂红、
张倩、刘林青、王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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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种公猪站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净化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种公猪站 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净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需要达到
的净化指标及抽样方案 。
本文件适用于实施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净化的种 公猪站净化效果的评价及监督
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551 猪瘟诊断技术
GB/T 18090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诊断方法
GB/T 18641 伪狂犬病诊断技术
NY/T 682 畜禽场场地设计技术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种公猪站 breeding boar stud
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公猪,专门从事种猪精液生产, 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证的 种公猪站 。
3.2
动物疫病净化 animal disease eradication
动物疫病净化是指有计划地在特定区域或场所对特定动物 疫病,通过监测、 检验检疫、隔离、 扑杀、
销毁等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 最终达到在该范围内动物个体不发病和无感染状态的根除消灭疫病病原
的过程,目的 是清除可传染的病原因子,从而达到并维持动物个体和群体健康。
3.3
无害化处理 decontaminated disposal
用物理、化学或是生物学方法处理粪便等污物、病死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以消灭所携带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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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而消除危害的过程。
3.4
消毒 disinfection
用物理、化学或是生物学方法消除或是杀灭场所、饲料、饮水及畜禽体表和各种物品中的病原微生
物及其它有害微生物的处理过程。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 文件。
ELISA 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5 基本条件
5.1 人员管理
5.1.1 应建立净化工作团队 ,并有名单 和明确的责任分工 等证明材料 ,有员工管理制度 。
5.1.2 应有专职的精液分装检验人员。
5.1.3 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5.1.4 应有员工 疫病防治 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有员工培训考核记录。
5.1.5 从业人员 应有健康证明。
5.1.6 本场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至少1名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并有专职证明 材料(如社保或工资发
放证明等) 。
5.2 结构布局
5.2.1 站区位置独立,与主要 交通干道、 居民生活区、 生活饮用水源地、 屠宰场、交易市场隔离距离 要
求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场区周围应有围墙、防风林、灌木、防疫沟或其它物理 屏障等隔离设
施或措施。
5.2.2 种公猪站 应有防疫警示标语、警示标牌等防疫标志。
5.2.3 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严格分开,界限分明;生产区距离 其它
功能区50 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 站内出猪台与生产区应相距 50 m以上或通过物 理屏障有效隔
离;站内净道与污道应分开 ,如存在部分交叉,应有规定使用时间和消毒措施 。
5.2.4 应设置独 立的出猪中 转站。
5.2.5 应有独立的采精室 、精液制备室 和精液销售区 ,且功能室布局合理 。
5.2.6 采精室和精液制备室应有效隔离,分别有独立的 淋浴、更衣室。
5.2.7 应有独立的引种隔离舍或后备培育舍。
5.3 设施设备
5.3.1 采精室、精液制备室、精液质量检测室应有控温、通风换气和消毒设备,且运转良好。
5.3.2 精液制备室、精液质量检测室洁净级别应达到万级, 精液分装区域洁净级别应达到百级。
5.3.3 猪舍通风、换气和温控等设施应运转良好, 宜有独立高效空气过滤系统。
5.4 卫生环保
5.4.1 站区应无垃圾及杂物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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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4.2 站区实行雨污分 流,符合 NY/T 682 的要求。
5.4.3 应有固定的猪粪贮存、堆放设施设备和场所,存放地点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
5.4.4 站区禁养其它动物 ,应有防止周围其它动物进入站区的设施或措施 。
5.4.5 生产区应具备有效的防鼠、防虫媒、防犬猫 、防鸟进入的设施或措施 。
5.5 无害化处理
5.5.1 应有粪污无害化处理制度, 场区内有与生产规模 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宜采用堆肥发酵方
式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结果应 符合 NY/T 1168的要求。
5.5.2 应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无害化处理 措施见《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有病
死猪隔离、淘汰、诊疗、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记录。
5.6 消毒管理
5.6.1站区外设置独立的入场车辆清洗消毒站。
5.6.2 站区入口应设置覆盖全车的消毒设施以及人员消毒设施; 有车辆及人员出入场区消毒及管理制度
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对车辆及人员出入和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5.6.3 生产区入口应设置人员消毒、淋浴 、更衣设施;有本场职工、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消毒及管理制
度,有出入登记制度,对人员出入和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
5.6.4 生产区内部有定期消毒措施,有消毒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对生产区内部消毒情况进行记录。
5.6.5 精液采集、传递、配制、储存等各生产环节 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并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采精及
各功能室及生产用器具 应定期消毒,记录完整。
5.6.6 应有消毒剂配液和管理制度,有消毒液配制及更换记录。
5.6.7 应开展消毒效果评估,并有相关记录。
5.7 生产管理
5.7.1 应制定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 使用管理制度,应有 投入品使用记录;应 将投入品分
类分开储藏,标识清晰。
5.7.2 应有种公猪 精液生产技术、精 液质量检测技术、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并遵照执行,档案记录完整。
5.7.3 采精和精液分装应由不同的工作人员完成。
5.7.4 应有健康巡查制度及记录。
5.8 防疫管理
5.8.1 应建立适合本站的 常见疫病防治规程及突发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5.8.2 应有动物发病、兽医诊疗与用药记录,有阶段性疫病流行记录或定期猪群健康状态分析总结。
5.9 引种管理
5.9.1 应有引种管理制度 和引种隔离管理制度 。
5.9.2 国内引种应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国外引进种猪应有国务院 农业农村 或
畜牧兽医行政主 管部门签发的审批意见及 海关相关部门 出具的检测报告。
5.9.3 引入种猪入场前应有 非洲猪瘟、猪口蹄疫、 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原或感染
抗体检测报告且结果全部阴性。
5.9.4 本场供给精液应有 非洲猪瘟病毒、猪口蹄疫病毒、 猪伪狂犬病病毒、猪瘟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
合征病毒的定期抽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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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10 监测净化
5.10.1 应有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 殖与呼吸综合征年度(或更短周期)监测净化方案和监测报告。
5.10.2 检测记录应能追溯到种公猪个体的唯一性标识(如耳标号) 。
6 净化指标
6.1抽样方案
6.1.1 采精公猪群
存栏 200头以下, 100 %采样; 存栏 200头以上随机抽样, 抽样数量按照公式 ( 1) 计算, 其中, CL=95 %,
最小预期流行率 =3 %。
n = [1
] ×( N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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