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ZZLXH 058-2021
ICS 13.060.20
C51
团体标准
T/LZZLXH 058-2021
生活饮用水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thecollection ofdrinking water samples
2021- 01-25发布 2021 -02-26实施
林芝市质量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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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 20给岀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林芝市质量协会提岀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西南政法大学、林芝质量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龙莎莎、鲜林霏、次仁卓嘎、 罗笑娟、何天文、洛桑卓玛、 辛双阳、邓杏娟、买
秀兰、赵明、叶国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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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饮用水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样品采样准备工作、采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的样品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标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 件。凡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 5750.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HJ49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3采样准备工作
3.1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 至少应包括:采样目的、采样
人员、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
3.2人员要求
样品采集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完成,其上岗前应经过相关技术培训 。
3.3物品准备
3.3.1根据采样计斯 准备相应采样器、 采样容器、采样记录单、 样品标签、 保存剂、用于消
毒的酒精灯或酒精棉球、 能够避光并有冷麟矣件的采样箱、 运输工具以及个人防护用品, 个
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或手消毒剂。
3.3.2采样容器的选择及洗涤应按 GB/T 5750.2—2006 的第 4章至第 6章执行。
4采集技术要求
4.1位置要求
4.1.1出厂水
应位于水厂水处理工艺过程完成后,进入输配水管道前的位置进行样品采集,即在水
厂的水泵房岀水管道上采集样品, 如水泵房无法采集样品, 应在距水泵房最近的可以采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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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末梢岀水处采集。
4.1.2末梢水
应在用户经常使用并且距离用户水表最近的岀水处采集水样, 不应在水质处理器处理后
采集水样。
4.1.3二次供水
4.1.3.1二次供水水箱或蓄水池样品采集应包括水箱或蓄水池进水 、岀水以及末梢水, 有多
个水箱或 蓄水池,每个均应采集水样。
4.1.3.2叠压(无负压)供水设备的水样采集应包括进水、岀水以及末梢水。
4.1.3.3箱式叠压(无负压) 供水设备的水样采集位置应包括进水、水箱岀水、 设备岀水以
及末梢水。
4.1.4分散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选择汲水处采集水样
4.2过程要求
4.2.1 —般要求
4.2.1.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样计划,应按照 GB/T 5750.2要求进行水样采集。
4.2.1.2样品采集时应避开空气污染较严重的地点,避开通风口。
4.2.1.3工作人员在水样微生物指标采集前宜佩戴口罩 、帽子和手套或进行手部消毒, 在水
样采集过程中,身体应与水样采集位置保持一定距离,手臂伸直,头偏向一侧。
4.2.1.4每个水样的采样容器均应在采样容器的明显位置加贴标签, 标签不应粘贴于瓶盖上,
样品的标签设计应符合 HJ493—2009 第3审的规定。
4.2.1.5理化指标采样前应先用水样荡洗采样容器和盖/塞 2次〜3次(油类除外)。
4.2.1.6依据各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不同, 选择不同大小的采样瓶, 采样瓶的容量需大于检
测用量。 除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外,采样时水样不应充满采样容器。
4.2.1.7因水样中部分指标在储存和运输中可能发 生变化, 饮用水污染事件现场处置时需尽
快确定污染物性质和判断处置措施是否有效时,部分指标需进行现场检测,其中 pH、浑浊
度、游离余氯、 总氯、二氧化氯、 臭氧应在现场检测, 色度、氨氮、亚硝酸盐氮、 硫化物宜
在现场检测, 如现场条件不具备, 需带回实验室检测时, 色度、氨氮、亚硝酸盐氮、 硫化物
等指标的保存方法和保存时间按照 GB/T 5750.2—2006 中表 2的规定执行。
4.2.1.8现场检测产生的废液不应随意倒掉, 应统一留存在标识为现场检测废液倾专用瓶中,
统一带回实验室进行专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4.2.2集中式供水
4.2.2.1样品采集时应按照先微生物学指标后理化指标的顺序进行 ,理化指标中金属指标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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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后采集, 样品采集前应摘除水龙头上自行安装的塑料附件或橡胶管。
4.2.2.2微生物学指标采样前,应对水龙头进行消毒,用酒精灯对水龙头进行灼烧或 75%酒
精棉球擦 拭水龙头,用 75%酒精棉球擦拭水龙头时应先擦拭水龙头口管内缘,再擦拭水龙
头口管外缘,擦拭外缘时应由下向上擦拭。
4.2.2.3水样采集前应进行放水处理, 放水时间视用水情况而定, 经常使用且管道较短处应
放水 3min〜5min,长期不使用或新建建筑物初次使用, 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放水时间, 使管
道中存留水充分放岀。
4.2.2.4微生物学指标采样时 ,应直接用灭菌采样瓶采集, 不应用水样涮洗己灭菌的采样瓶,
也不应用非灭菌瓶采集水样后倒入灭菌瓶。
4.2.2.5微生物学指标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手或其他物品对水样的污染。 采样瓶打开后, 宜
一只手托住瓶底握住瓶身并倾斜,使瓶身与水流成 45°夹角,水样不应充满至瓶口,另一
只手捏住瓶盖并使瓶盖向下, 手指不应触碰采样瓶及盖的内侧, 瓶盖不应放置在任何平面上。
4.2.2.6水样采集过程保持全程流水状态, 为避免曝气对检测指标的影响, 水流速度不宜过
快,采水过程中不应产生气泡。4.2.2.7采集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时, 宜先将水流速度放慢, 使水样充
满容器至溢流并密封,采样瓶内不应有气泡。
4.2.3分散式供水
4.2.3.1 表层水 采集水窖或敞开式水井的表层水时, 可用适当的容器如灭菌后的水桶采样,
可将系着绳子的桶或带有坠子的采样瓶投入水中汲水,注意不能混入漂浮于水面上的物质。
4.2.3.2 泉水采集自喷的泉水时, 可在涌口处直接采样。 采集不自喷泉水时, 应将停滞在
抽水管中的水汲岀,新水更替后再进行样品采集。
4.3水样采集的质量控制
水样采集的质量控制按照 GB/T 5750.2--2006 的第 12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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