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ZL
山阴县有机旱作小杂粮协会团体标准
T/LSHY0001-2020
杂粮
2020年12月17日发布 2020年12月20日实施
山阴县有机旱作小杂粮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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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GB/T1.1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阴有机旱作小杂粮、山阴县粮食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健栋、郭丽芳、胡玉江、丰建权、方彦彦。
本标准于2020年12月17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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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杂粮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米、燕麦、荞麦、薏米、高梁、大豆(包括:黄
大豆、青大豆、黑大豆、花大豆等)、绿豆、红小豆、豌豆、黑米、
紫米、红线米、香米、糯米、西米、芝麻(黑芝麻、白芝麻)、糙米、
豆类[包括: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蚕豆、小豆、菜豆(芸豆)、虹豆、
黑豆、饭豆、鹰嘴豆、木豆、扁豆、羽扇豆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
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大米、玉米糁、麦仁、枸杞、莲子、红枣、
核桃仁、葡萄干、花生、冰糖、杏仁、腰果、杏仁、葵花仁、南瓜籽、
龙眼肉(桂圆)、百合、胡萝卜丁、木瓜丁、菠萝干、地瓜丁等中的一
种或几种作为辅料,经原辅料验收、选拣、称量、混合(或不混合)、
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杂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
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351小麦
GB1352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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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B/T1354大米
GB/T1532花生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
求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永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
的测定
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
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835干制红枣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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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231高粱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10458荞麦
GB/T10460豌豆
GB/T10462绿豆
GB/T11761芝麻
GB/T117666小米
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
GB/T18672枸杞
GB/T18810糙米
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T22496玉米糁
GB23200.11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
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285绿色食品豆类
NY/T419绿色食品稻米
NY/T599红小豆
NY/T705无核葡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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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NY/T892绿色食品燕麦及燕麦粉:
NY/T1504莲子
LY/T1922核桃仁
LS/T3245藜麦米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
3.1.1小米
应符合GB/T11766的规定。
3.1.2燕麦
应符合NY/T892的规定,或符合GB2715及其他相应产品标准
的规定。
3.1.3荞麦
应符合GB/T10458的规定。
3.1.4薏米
应符合CB2715的规定。
3.1.5高粱
应符合GB/T8231的规定。
3.1.6大豆(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花大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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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符合GB1352的规定。
3.1.7绿豆
应符合GB/T10462的规定。
3.1.8红小豆
应符合NY/T599的规定。
3.1.9豌豆
应符合GB/T10460的规定。
3.1.10大米、黑米、紫米、红线米、香米、糯米、西米
应符合GB1354、NY/T419或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1.11芝麻(黑芝麻、白芝麻)
应符合GB/T11761的规定。
3.1.13豆类(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蚕豆、小豆菜豆(芸豆)、虹
豆、黑豆、饭豆、鹰嘴豆、木豆、扁豆、羽扇豆等)
应符合NY/T285的规定,或符合GB2715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
定。
3.1.14玉米糁
应符合GB/T22496的规定。
3.1.15麦仁
小麦应符合GB1351的规定,其麦仁还应符合GB2715和相关产
品标准的规定。
3.1.16枸杞
应符合GB/T1867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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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7莲子
应符合NY/T1504的规定。
3.1.18红枣
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
3.1.19核桃
仁应符合LY/T1922的规定。
3.1.20葡萄干
应符合NY/T705的规定。
3.1.21花生
符合GB/T1532的规定。
3.1.22冰糖
应符合GB13104的规定。
3.1.23杏仁、腰果、杏仁、葵花仁、南瓜籽
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
3.1.24龙眼肉(桂圆)、百合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3.1.25胡萝丁、木瓜丁、菠萝干、地瓜丁
应整齐干净、色泽气味滋味正常,无虫蛀、无霉变、无夹杂物,
并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或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3.1.26生产用水
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2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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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辅料验收→选拣→称量→混合(或不混合)→包装→检验→入库。
3.3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 按GB/T5492检验
其色泽、气味、口
味;自然光下目测
其形状、杂质口味与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性状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
杂质 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质
3.4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3.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 ≤ 15 GB5009.3
杂质(%) ≤1.6(黑米除外:限单品粮)GB/T5494
铅(以Pb计)/(mg/kg) ≤ 0.2 GB5009.12
镉(以Cd计)/(g/kg) ≤ 0.1 CB5009.15
总汞(以Hg计)/(mg/kg)≤ 0.02 GB5009.17
总砷(以As计)/(mg/kg)≤0.5(稻米类产品不检)GB5009.11
无机砷(以As计)/(mg/kg)≤0.2(仅稻米类产品检)GB5009.11
铬(以Cr计)/(mg/kg) ≤0.9(严于GB2762)GB5009.123
苯并(a)芘/(μg/kg) ≤ 5 GB5009.27
溴氰菊酯/(mg/kg) ≤ 0.5 GB/T5009.110
甲基毒死蜱/(mg/kg) ≤ 5(临时限量) GB2300.113
滴滴涕/(ng/kg) ≤ 0.05 GB/T5009.19
六六六/(mg/kg) ≤ 0.05 GB/T5009.19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 GB5009.22
注: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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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检验方法
5.1净含量检验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
批。
6.2抽样
按GB5491规定执行。
6.3检验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1出厂检验
6.3.1.1检验项目
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
6.3.1.2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
出厂。
6.3.2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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