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湖 市 水 稻 种 植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HH SD
T/HHSD01 -2018
洪湖再生稻米
2018 - 10 - 08发布 2018 - 10 - 28实施
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 发布 T/HHSD01 -2018
1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洪湖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洪湖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
合作社联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戴武秀 张永前 廖启国 郑普兵 王万洪 吴以学 李循早 何全生
徐述德 周威 王向平 王莹莹 覃艳丽
本标准于 2018年10月08日发布, 2018年10月28日实施。T/HHSD01 -2018
1 洪湖再生稻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洪湖再生稻米的术语和定义、质 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
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 以洪湖市的优质 再生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半成品米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
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 通则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354 大米
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3 粮油、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 15682 粮油检验 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
GB/T 5511 粮食、油料检验 粗蛋白测定法
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24302 粮油检验 大米颜色黄度指数测定
GB/T 26630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的测定
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5502 粮油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 T/HHSD01 -2018
2 GB/T5503 粮油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T20770 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S/T 1534 粳米品尝评分参照样品
LS/T 1535 籼米品尝评分参照样品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除GB/T 1354规定的术语和定义外,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洪湖再生稻
优质水稻头季稻 谷收割后,稻桩上的休眠芽萌发生长成的二季稻谷。
3.2 洪湖再生稻米
用洪湖再生稻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大米。
4 质量要求
4.1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 1的规定。其中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品尝评分值、碎米总量、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
标。
表1 质量指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加工精度 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大米加工标准样品检验
黄粒米含量 /(%) ≤ 1.0
垩白度/(%) ≤ 6 8 10
不完善粒含量 /(%) ≤ 3.0
品尝评分值 /分 ≥ 90 80 70
杂质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碎米 总量/(%) ≤ 15.0 20.0 25.0 T/HHSD01 -2018
3 其中: 小碎米含量 /(%) ≤ 1.0 1.5 2.0
水分含量 /(%) ≤ 14.5
互混率/(%) ≤ 5.0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
14.0-22.0
蛋白质含量 (%) 5—8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4.2 食品安全要求
4.2.1 原料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4.2.2 生产过程 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 和GB/T 26630 的规定。
4.2.3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4.2.4 食品安全 指标及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4.2.5 植物检验 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4.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办法》执行 。
4.4 追溯信息
供应方应提供的追溯信息,见附录 A。
5 检验方法
5.1 加工精度检验 :按GB/T 5502 规定的方法执行。
5.2 黄粒米含量检验:按 GB/T 5496 、GB/T 24302 规定执行。
5.3 垩白度检验:按 GB/T 17891 规定执行。
5.4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5.5 品尝评分值检验:按 GB/T 15682 规定执行 ,使用的参照样品 LS/T 1534 和LS/T 1535 ,应在有效
期内。
5.6 碎米含量检验:按 GB/T 5503 规定执行。
5.7 水分含量检验: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
5.8 互混率检验:按 GB/T 5493 规定执行。
5.9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按 GB/T 15683 规定执行。
5.10 色泽、气味 检验:按GB/T 5492 规定执行 。
5.11 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执行。 T/HHSD01 -2018
4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规定执行。
6.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规定执行。
6.3 产品组批
同原料、 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
6.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 项目按4.1的规定检验 。
6.5 判定规则
6.5.1 洪湖再生稻米的 定等指标 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 的,则降为下一等级 ;低于最低
等级指标 的,作为非等级 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 表1要求的,作为非等级 产品。
6.5.2 食品安全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非食用 产品。
6.5.3 初验不合格 时,可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 包装和标签
7.1 包装
7.1.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7.1.2 应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结实,不应撒漏。
7.2 标签
7.2.1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外,还应注明产品的最佳食味期限及贮存条件、原料品种名
称、原料产地、原料收获年度、日期等 。
7.2.2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 的质量。
7.2.3 凡是采用 本标准的 洪湖再生稻米 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标 注。
8 储存和运输
8.1 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房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
水分含量较高的物质混存。
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T/HHSD01 -2018
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追溯信息
表 A.1洪湖再生稻米追溯信息
信息分类 追溯信息
原料信息 品种名称 以品种审定名为准。
产地 某镇或农场、某村或合作社 。
收获时间 xx年xx月收获。
化肥和农药使用记录 xx年xx月,使用 xx农药 xx公斤 /亩; xx年xx月使用 xx肥料 xx公斤 /亩。
干燥方式
T-HHSD 01—2018 洪湖再生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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