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83.040
G 32
团体标准
T/ FSI 010-2017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Decamethylcyclopentasiloxane
2018-04-01 发布 2018-06-01 实施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
料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
计院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聂长虹、吴 红、伊港、过军芳 、罗燚、马晓煜 、罗晓霞、陈立军、陈敏剑、曾
松华、周玲、管丽娟 、邢艳萍。
本标准版权归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本标准由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T/ FSI 010-2017
1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二甲基二氯硅烷为原料经盐酸水解、 裂解所制得的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 二甲基
硅氧烷混合环体精馏得到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
分子式: [(CH3)2SiO] 5 ,相对分子量: 370.77;
结构式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 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 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 化学试剂 气相色谱法通则
GB/T 20436 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
3 要求
3.1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3.2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的质量应符合表 1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 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色度/铂-钴色号/Hazen单位 ≤ 10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质量分数 /% ≤ 0.2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质量分数 /% ≥ 98.5
其它环体质量分数 /% ≤ 1.5
T/ FSI 010-2017
2 蒸发残留物 /% ≤ 0.10
粘度/mm2/s 3.8~4.2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
5 外观
于50 mL比色管中,加入试样,在日光灯或日光下轴向观测 。
5.1 色度
按GB/T 3143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的测定
5.2.1 方法提要
用气相色谱法, 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 使样品汽化后经色 谱柱得到分离, 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
采用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5.2.2 试剂:
5.2.2.1 氢气:体积分数大于 99.99 %。
5.2.2.2 高纯空气或经硅胶及 5A分子筛干燥净化的压缩空气。
5.2.2.3 高纯氮气:体积分数大于 99.99 % 。
5.2.3 仪器
5.2.3.1 气相色谱仪:配有分流装置及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符合 GB/T 9722 中的
有关规定。
5.2.3.2 色谱工作站。
5.2.3.3 微量注射器: 10 μL。
5.2.4 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色 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见表 2,典型色谱图见图 1。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其他
毛细管色谱柱及操作条件均也使用。各组分相对保留值见表 3。
表2 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色谱柱 (5 %-苯基)-甲基聚硅氧烷 ,30 m×0.32 mm(或0.25 mm)×0.25 μm
载气 氮气
载气线速 /cm/s 41
分流比 80:1
T/ FSI 010-2017
3 柱温/℃ 初始温度 120 ℃,保持 2 min,升温速率 10 ℃/min,终温190 ℃
汽化温度 /℃ 260
检测温度 /℃ 300
进样量/μL 0.5
5.2.5 组分的相对保留值
分析步骤
色谱仪启动后进行必要的调节,以达到表 2的色谱操作条件或其他适宜条件。当色谱仪达到设定的
操作条件并稳定后,进行试样的测定。用色谱工作站记录各组分的峰面积。
图1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在(5 %-苯基)-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上 的典型色谱图
1—未知物;
2—六甲基环三硅氧烷;
3—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4—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5—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
6—十四甲基环七硅氧烷;
7—十六甲基环八硅氧烷。 峰序 组分 相对保留值
1 未知物 0.54
2 六甲基环三硅氧烷 0.59
3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0.72
4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1
5 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 1.40
6 十四甲基环七硅氧烷 1.86
7 十六甲基环八硅氧烷 2.25
1 2 3 4
5
6 7
T/ FSI 010-2017
4 5.2.6 结果计算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中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其它环体的质量分数
1W 、
2W、
3W,
数值以%表示,按式( 1)、(2)、(3)计算:
100 w1
1
i
(1)
100 w2
2
i
(2)
100 w3
3
i
(3)
式中:
1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峰面积;
2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峰面积;
3
——其它环体的峰面积 ;
iA
——各组分峰面积的总和。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八甲基环
四硅氧烷和其它环体的质量分数不大于 0.02 %,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的质量分数不大于 0.1 %。
5.3 蒸发残留物
5.3.1 仪器、设备
玻璃烧杯 :50 mL;
分析天平 :感量0.0001 g;
电热鼓风干燥箱 :控温精度± 2 ℃;
干燥器。
5.3.2 测定步骤
在已恒重的 50 mL烧杯中称取 2 g±0.5 g试样,将其放入( 80±2) ℃恒温水浴 中恒温1 h,然后再
转移至(150±2) ℃电热鼓风干燥箱恒温 2 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以上各次称量均精
确到0.0002 g 。
5.3.3 结果的表示
试样蒸发残留物的百分含量 X, 数值以%表示,按式( 4)计算:
100
10 2mm mX (4)
式中:
0m
——烧杯的质量,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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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m——十甲基环 五硅氧烷试样的质量, g;
2m
——烘后烧杯与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蒸发残留物的质量, g。
平行测定两次结果之差应不大于 0.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4 粘度
试验温度为 25 ℃±0.1 ℃,其余按 GB/T 265 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为第 3章中的色度、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质量分数、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质量分数和粘度为出
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3章规定的所有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每三个 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当原料、配方或工艺条件改变时;
c) 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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